 |
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
区工商联
青浦目前的城市化率是40%,到2007年城市化率的目标是达到65%以上。衡量城市化率是多种指标的综合,其中的核心是市民化率。
一、推进农民市民化的关键问题
1、要推进农民市民化,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是关键之一。
我区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的现状如何呢?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到2002年底,全区46万多人口中,农村人口307268人,其中劳动力201784人。劳动力与非劳动力(老人、小孩)之比为2:1。农村劳动力的分布情况:从事种植、养殖业的36909人,工业90754人,建筑业4598人,自主创业18195人,家庭加工业6181人,农村公益性工作3858人,其它就业13492人,到区外2529人,到境外678人,富余劳动力24590人。其中,种植、养殖业、农村公益性工作和富余劳动力可视为农业劳动力,共65357人,再加上与这些人相关的老人小孩(按2:1计)3万人,共计约10万人,约占全区46万人的22%。
光看这个数字,似乎还差强人意。但应看到这些非农化转移大部分属于兼业性转移,相当不稳定,他们同土地仍保持着联系,其中一部分人随时可能重返田园。另外,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是离土不离乡,其生产资料(耕地)、生活资料(住房)和家庭、配偶仍然在农村。
2、要推进农民市民化,加快推进失地农民的市民化转移也是关键之一。
那么,我区失地农民的市民化转移的现状又是如何呢?据有关部门的统计,从1976年开始到2003年2月止,因非农项目用掉土地13.49万亩。其中征用(加批租)5万多亩,使用6万多亩,非法用地(未办用地手续)2万多亩。按人均占地1.3亩计,已有约10万农民失去土地。
这10万农民中2.8万人应办理养老,7.2万人应办理吸劳。目前已办理2.7万人(其中部分可能还留有后遗症),剩下7万多人,如按社保办理共需72亿元,如按镇保办理共需46.8亿元。这是一笔不小的金额。但如不办理,这部分失地农民无法转移为市民。
3、要推进农民市民化,加快推进失地农民居住地迁移是又一关键。
我区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二,其中大部分仍然居住在农村,小部分在城镇买了房。到2007年,我区城市化率达到65%以上,是否意味着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也要达到65%以上?关于这一点,本人不敢肯定。但应有大量的失地家庭和劳动力全部实现非农转移家庭将居住地迁移到城镇,这是毫无疑义的。这部分家庭到底有多少,本人没有准确的资料。但根据我区农村劳动力进一步转移和失地农民进一步增多的必然趋势,从现在起到2007年的几年中,应有不少于10万农村人口的失地家庭和劳动力全部实现非农转移家庭可将居住地迁移到城镇。如果以每人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低标准住房计算,则需200万平方米,平均每年40万平方米。由于失地农民经济实力有限,这部分住房中大部分应是低价房,一部分还应是廉租房。
二、几点建议
1、大力发展工业化,推进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
城市化必须以工业化为支撑。因为:1)只有发展工业化,农村富余劳动力才能转移到工业岗位;2)第三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工业化进程,农村富余劳动力才能相应转移到第三产业;3)一个地方的财力主要依靠第二、三产业,而城市化的推进离不了地方财力的支撑。
我区属于上海郊区,土地资源稀少而珍贵,因此,要大力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的高投入、高产出的工业项目,以确保地方财力的高速增强。但面对目前我区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较差,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质的飞跃,因此,近期我区还是应该考虑发展部分劳动密集型工业项目,以推进重点是农村失地劳动力的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另外,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包括失地劳动力的培训力度,使他们提高素质,增强就业能力。
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失地农民的市民化转移。
计划经济时代建立的户籍制度把公民人为地分割为城乡两类人,随着改革的深入,这种户籍制度在不断淡化,但直到现在,仍然存在着城镇户口的可享受城保待遇,农村户口的拥有土地使用权,但不享受城保待遇这样的差别。失地农民如仍不能享受城保待遇,将陷入两不靠的窘境,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但一下子全部解决,财力不堪负担。可采用分期分批解决,即先解决土地已被征用的农民,再解决政府非法用地而失地的那部分农民,最后解决所有办理使用土地而失地的那部分农民,改使用土地为征用(批租)解决;失地农民先按镇保办理,同时进一步完善城保、镇保、农保之间的衔接,实现三者可转换的机制,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现镇保向城保的转移;政府分别与社保中心和失地农民签订书面协议,一次性承诺,资金按计划分期分批兑现。这样,就可以加快推进失地农民的市民化转移。
3、抓好迁居工程,加快推进失地农民居住地迁移。
上海市政府提出人口向城镇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的郊区“三集中”战略,失地农民迁居城镇是其中应有之义。另外有一部分农民,虽尚未失地,但家庭劳动力非农转移情况稳定、良好,经济收入较高的,可采取土地使用权出租、宅基地出让等方式,引导、鼓励他们迁居城镇。
200万平方米住房,平均每年40万平方米,这确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是项宏大的工程,况且大部分是低价房,也不排除为买不起住房的困难户建造部分廉租房的可能。
政府应抓好失地农民迁居宏大工程,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摸底,尽快做出缜密规划,制定相关政策,作出实施计划,推进计划实施。
执笔:余祖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