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人大书面意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区政协副主席  顾 峰

(2007年3月1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区政府就召开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办理工作认真进行部署。蒋耀区长工作很忙,但仍然坚持亲自出席今天的会议(这是他已经连续第三年出席交办工作会议),这也充分说明区政府对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执政为民理念在办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这对高质量完成今年的办理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刚才,胡海民主任通报了二届人大书面意见和二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并对今年的办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过一会,蒋耀区长还将对今年的办理工作作重要讲话。我们认为,我区的办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成绩是十分突出的。在今年的“两会”上,委员们在讨论二届政协提案工作报告时,对政府的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许多提案经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和积极落实,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区政协向刚才受表扬的考核前十五名先进承办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关心和支持政协提案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我们共收到提案232件,经审查立案197件。在立案的197件提案中,大会提案186件,闭会后的平时提案11件;其中,党派团体集体提案32件,委员个人或联名提案165件。提案涉及经济建设,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许多方面。这些提案将按系统分别由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分送各承办单位办理。下面,我结合政协提案工作实际,就做好新一届政协开局之年的提案办理工作简要提几点具体意见。

    1、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

    政协提案作为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履行政协职能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协助党委、政府加强与各族各界群众联系,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倾听民声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各承办单位要办好政协提案,我认为首先要提高以下三方面意识:一是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对待。政协提案是广大委员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的书面建议,凝聚了委员们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才智。各承办单位要确立强烈的政治意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出发,站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高度,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不断改进部门工作的政治任务来完成。二是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应尽责任认真履行。政协提案内容与承办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密切相关,政协提案,有的是指出党政部门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工作,希望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有的是对政府准备实施的某些工作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希望得到政府部门的采纳;有的是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希望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并逐步加以解决。上述这些提案以及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本身也是需要承办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考虑和研究的问题,政协委员只是通过提案的形式把它提了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办理政协提案是政府职能部门在开展工作或履行职责中,听取意见、了解民意、集中民智,进而更加有效地推进本部门工作顺利开展的过程,是承办单位应尽的责任。三是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部门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据我们了解,目前有的承办单位存在“政协提案每年都需要办理,只要应付得法就可以了”的这样一种认识。我们希望各承办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把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部门工作的重要位置并列入重点工作范围,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不断加大办理工作的力度。建议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选择一至两件重要提案,亲自组织办理,狠抓落实,办出成效,发挥领导干部在提案办理工作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规范办理程序,切实保证提案办理质量

    刚才,胡海民主任在部署2007年办理工作时,对时间节点、办理程序和工作要求作了明确规定,我在此基础上再强调三点:

    一是扎实推行新的提案办理结果分类标准。去年,市政协《关于改进提案办理结果分类标准的建议》,将提案办理结果由原来的“已经解决”、“正在解决”、“逐步解决”、“留作参考”和“难以解决”五类改为以下三类:A、采纳或解决,B、逐步解决,C、留作参考或暂难解决。今年,市政协开始试行上述新的分类方法,区政协也是今年刚刚开始推行这类新方法。从本届政协起,政协提案分为“宏观问题建议类”和“具体问题解决类”两大类。“宏观问题建议类”提案所对应的办理结果是“采纳”和“留作参考”。对办理结果为“采纳”的提案,承办单位可根据落实时间长短选择三年内某一年进行二次答复;对办理结果为“留作参考”的提案,可不予进行二次答复,但当条件成熟或情况发生变化,提案建议应该被采纳时,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委员作出二次答复。“具体问题解决类”提案所对应的办理结果是“解决”、“逐步解决”和“暂难解决”。对办理结果为“解决”的提案,二次答复视情况而定,如果问题已经解决,则不要求作二次答复,如果问题正在解决,则要在当年度进行二次答复;对办理结果为“逐步解决”的提案,则要在明后两年中选择某一年度作二次答复;对办理结果为“暂难解决”的提案,则不要求作二次答复,但当条件成熟或情况发生变化,提案所提问题有望得到解决时,承办单位也要及时向委员作出二次答复。今年是新的提案办理结果分类标准试行的第一年,希望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中,要严格按照不同类别所对应的办理结果认真加以操作并对号入座。

    二是认真实施提案网上办理。去年,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和区政协办在区信息委的帮助和支持下,联合开发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网络系统,目前,这套系统已经建成并已开始投入试运行。会后,区“四办”还要联合举办各承办单位办理系统管理员培训班,希望各承办单位选派具有一定电脑操作技能的同志,担任系统管理员并认真参加培训,确保今年的网上办理顺利进行。

    三是保证提案办理质量。“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新一届政协提案工作的目标是“三个新”,即提案自身质量有新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有新提升,提案服务质量有新高度。为了提高提案的自身质量,政协已经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如在组织委员培训时,把撰写提案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加以辅导;在提案审查时,提高立案门槛,严把提案的质量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提案不予立案。今年的立案率为84.7%,立案率在近几年中是最低的,但提案质量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为了提高提案的服务质量,我们开通网上提案,开发提案办理网络系统,尽力为委员和承办单位提供方便。但对提高提案的办理质量,则一定要靠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才能实现。希望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确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和沟通,了解委员提案的初衷,找准问题的症结,共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增强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案的答复要实事求是,避免“你提我答”和“文来文往”的形式主义,要让委员真切感受到承办单位对委员的尊重和对提案的重视。要对提案所提建议认真研究分析,有条件解决的,尽快解决;有可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确实难以解决的,要坦诚相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委员的理解。

    3、注重办理实效,有效推进提案问题落实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指出,办理提案不仅仅是要让提案人满意,给提案人一个明确的答复,更重要的是通过办理提案,吸收提案中的一些合理建议,改进工作,取得实效。各承办单位要把落实和解决问题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提案的解决率。对答复中承诺解决的问题,一定要认真落实,克服办理中“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答复落实型转变。要继续深化提案二次答复办理机制,把二次答复办理重点放在提案办理的跟踪落实上,充分体现党政部门科学民主执政的工作理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这也是对委员劳动成果的尊重。要加强区政府和区政协领导对重点提案的督(促)办力度,使重点提案办出重点效果并对整个办理工作起到示范和推进作用。

    4、健全考核制度,着力加强提案办理督查

    提案办理进度,特别是落实情况,是委员关注的重点,也是检验办理工作质量高低的尺度。去年,区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实行了考核,今年要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通过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使提案办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不断提升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区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督查、抽查和检查,及时掌握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展情况,确保提案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也要经常开展本部门内部办理工作检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程序格式和办理要求,认真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同志们,今年是新一届政协的开局之年,让我们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努力,出色完成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使提案在建设绿色青浦,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和应有的贡献。

    我就简单讲这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