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2年至今,接待法律咨询335687人(批)次,办理援助案件756件,区政协委员、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晓平带领着她的团队,实实在在地为我区的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不小的贡献。
    因为热爱律师工作,她加入了上海市中山律师事务所,成为合伙律师。因为牵挂法律援助事业,她毅然放弃较高的收入,于2002年调入区司法局下属法律援助中心。让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也就成为了她工作的唯一想法。
    为了使受援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她总是把最复杂、繁琐的案件留给自己。因为老板踢皮球,权利受伤害的来沪民工在仲裁不支持的情况下,要上北京上访,是她让他们感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变上北京上访为创业。《她让我们悬了8个月的心放下了》——这篇刊登在2005年4月23日中国妇女报上民工张玉成等人的来信,又一次展示了她敢于直面困难,真情扶助弱小,用实际行动实践对法律援助的誓言。
    为保障社区困难群众享受到便捷、及时、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在她的悉心协助和指导下,社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得到完善,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相继成立,相关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接待咨询、受理申请规定及工作流程、相应法律文书制作等一应俱全。针对朱家角王金、安庄两村交通不便的情况,还专门设立了村级法律援助工作室;针对盈浦街道三元河、复兴居委会老年人口比较集中的情况,又设立了老年法律援助受理点,初步形成了我区法律援助的三级网络体系。
    由于她认真负责、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为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赢得了声誉,也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府维护弱形势群体的形象。她所负责的“中心”也连续三届被评为“市农口系统文明窗口”,并先后获得“上海市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上海市老年维权先进集体、青浦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青浦区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她个人也先后被评为了“上海市法律援助先进律师、青浦区文明服务工作者、青浦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秘书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