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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9日,新《劳动合同法》颁布。该法自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它一直是人们热议的话题,如何正确运用它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尽显此法意义,是很多人关注的热点,而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因素。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今年,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将以建立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为课题开展课题调研。为帮助委员了解目前我区劳资关系现状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并结合课题调研工作的开展,4月16日,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委员到青浦法院旁听了一起较为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件庭审,通过旁听,委员们对企业、劳动者双方履行《劳动合同法》有了直观的体会。
4月25日,委员们在区政协副主席沈红慧,副秘书长田惠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陆桂芳的带领下,对我区和谐企业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视察,并邀请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负责人通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区企业劳动关系情况。委员们先后来到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起重运输设备厂有限公司,听取了公司负责人对企业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中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等和谐创建情况的介绍,还参观了企业生产、生活环境,企务公开,安全生产执行情况等,大家对这两家企业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中按照和谐企业标准,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了比较和谐的劳资关系,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赏。沈红慧副主席希望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本委界别特长,结合平时所见所闻,进一步做好调研工作,争取6月份形成调研报告,为构建和谐社会献计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