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0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整合各种资源,增强社区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县政协2020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工青妇界别组对全县城市社区治理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建设局等部门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了解魏塘街道、罗星街道社区办相关负责人和社区负责人、网格员、微网格员的意见建议,并专门前往海宁西山社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社区治理现状
(一)我县社区基本情况介绍
目前,我县主城区共有城市社区29个,其中魏塘10个、罗星街道13个、惠民街道6个。有居民在册35782户,102764人,成型住宅小区共189个,分别为:魏塘街道84个,其中有物业小区52个,由街道兜底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27个,居民自治小区5个;罗星街道87个,其中有物业小区76个,由街道兜底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9个,居民自治小区2个;惠民街道18个,其中有物业小区15个,由街道兜底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3个。
(二)我县社区治理取得的主要成效
1.合理调整社区规模职能。结合我县城市社区人口数量、人员构成及居住区分布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人口规模密度、地域面积、人文历史、街区功能、居民认同等因素,按照每个社区1500户-3000户左右规模重新调整。如:罗星街道对规模较大的南门、江南、泗洲3个社区进行拆分,合理设置成6个社区,即南门、瓶山、江南、泗洲、绿洲、新洲。并新增星辰、星河2个社区,暂时管理华夏新城的社区事务;魏塘街道新增镇北社区,负责北大金城等社区事务管理;惠民街道对规模较大的嘉湖社区进行拆分,拆成惠丰、惠园2个社区。自2019年以来,共累计新增及调整社区12个。
2.社区基础设施配套提档升级。结合城市基层党建的契机,实施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升三年行动(2018-2020年),三年来新建改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15个,使全县29个城市社区,平均社区服务用房面积达1065平方米。并加快推进“小区客厅”建设,截至11月,已建成“小区客厅”46个。今年以来,三个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计44个,总投资概算约3.5亿元,使得城市小区“旧貌换新颜”。通过部门联动、多方投入等方式,将便民市场、文体活动中心、医疗服务机构等纳入15分钟民生生活圈,截至11月,全县各社区共有各类社区服务点位2000余个。同时积极推进邻里中心建设,目前江南社区邻里中心主体工程已完成,预计2021年初可以投用。
3.社区工作队伍日益壮大。自2019年以来统一人员招聘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考,累计招考录入专职工作人员75人。截至11月,全县29个城市社区共有社区工作人员245名,网格员86名,城市社区网格员平均年龄在30周岁左右(其中20周岁至30周岁占48%,30周岁至40周岁占44%,40周岁至50周岁占7%,50周岁至60周岁占1%)。同时,积极推动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并对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分别给予1200元和800元的一次性奖励,及晋升一档等级工资。截至11月,城市社区共有持证社工160名,占比65%。
4.小区物业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我县现有物业服务企业77家,已交付使用住宅小区256个,其中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172个,实施准物业管理17个,街道兜底管理的小区60个,自治管理7个,市场化物业管理覆盖面67%,物业从业人员3500余人。出台《关于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善政办〔2019〕40号),明确考核细则,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善政办〔2020〕22号),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并成立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明晰政府与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边界。
二、我县城市社区治理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但相较于居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社区治理与社区服务仍然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此次疫情防控重点时期暴露出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一些弱项和短板问题,比如社区管理任务繁重、专业力量不足、居民参与不够、可调配资源少、智慧管理能力不强等,还存在城市治理最突出的“最后一米”短板问题。主要矛盾问题表现为:
(一)社区治理体系有待完善
一是社区管理机制尚未健全。我县尚未出台社区治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社区治理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方式和保障措施等缺乏根本遵循。虽然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但都是针对单项工作的,且尚未起到良好的机制约束和引领作用。如根据《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原则上按每个社区6至12人标准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社区户数超过2000户的,每增加300至400户可增配1人。目前各社区的工作人员平均在7人左右,即便是户数严重超标的社区,工作人员也没有明显增加。二是社区行政化倾向严重。县级部门、街道和社区之间权责不清、配合不足,往往治理责任下放至“属地管理”,而治理资源并没有同时下放,导致社区承担了大量来自基层政府部门分派的综治、社保、医疗、文化、养老、社会求助等行政和服务工作,深陷于繁忙的行政事务之中,却又常常无能为力、无可奈何。并且各条线都有自己的网络系统,一边整合一边衍生,甚至愈演愈烈,即便“多网合一”,也无非是整合到一个操作平台,仍然是分别填报。据不完全统计,一位社区书记有各类工作钉钉群63个,微信群98个,需要关注、不定时点击阅读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有44个。同时,上级部门下达的众多任务使得原本就力量不足的基层社区更是疲于应对,社区干部忙于应对各种台账资料、表格上报等,普遍缺乏与居民群众面对面、点对点的交流沟通时间,偏离社区工作的本质。三是多元治理模式还未形成。社区治理并非社区一家的事,往往需要党委、政府、社会、民众等相关主体共同推进。我县目前的社区治理主要依靠体制内资源,未能将更多的社会力量、群众力量吸纳进来。
(二)社区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社区干部能力不足、激情消退。近年来我县实行社区工作者统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模式进行选聘,由于招录模式较为单一,“新鲜血液”也趋于同质化,大多学历校高,年纪较轻,先进技术掌握较快,但社会经验不足,群众工作能力欠缺,并且“喜静不喜动”。资历较老的社区干部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对于社区工作眼明手快腿脚勤,但存在信息化操作技能偏弱、知识更新较慢等问题。目前社区工作人员年龄结构的配备并不合理,以罗星街道尤为突出,许多工作不满三年的30岁左右的年轻人都已是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因基层经验匮乏带来的社区治理现实矛盾问题日益凸显。再看年满50周岁的社区女干部正是社区群众工作人头熟、经验足,能力强的时候,但却到了退休年纪,实在是人才浪费。同时,社区干部被行政事务所累的情况下,却并没能匹配相应的资源,导致社区工作往往是看得到、做不到,听得到、办不到,社区居民对社区干部缺乏认同感,社区干部对社区工作缺乏成就感,工作激情日渐消退。社区网络员也面临着相似的困境,常常产生畏难情绪,甚至躲避和群众的交流。二是社会组织作用不全,带动性差。我县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共2593个,服务内容主要以公益宣传、志愿服务、文娱性表演、慰问、便民利民服务等,产出服务的专业性不强,服务质量层次不高,科学性不足,服务形式也比较单一,通常以“摆摊”开展,且服务时间、地点不固定。虽然目前已在各镇(街道)、行业协会等探索建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发挥其带动、辐射和服务功能,但还处于初级形态,阵地建设参差不齐,“建、管、用”等输送功能还未全面发挥。且社会组织在组织和引导群众参展方面的能力还不足,没能让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方方面面。且目前社区和百姓对社会组织的监管评价体系尚未建立,没有对社会组织起到督促作用。三是物业管理机制不全、缺乏约束。2019年县物管中心下放了属地考核权,社区可以在年终时对物业企业进行一票否决建议权,但最终结果仍以县物管中心聘请第三方对物业企业考核后综合评判为准。且物业企业的考核只有奖励而没有惩罚和淘汰机制,无法对物业企业造成根本利益的触动。(如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网格巡查员发现小区内保洁不到位或基础设施破损等物业管理问题时,与小区物业反映,物业公司往往借故推脱不解决,最终只能由社区承担相应工作。)2017年起,我县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标准已放开(市本级暂未放开,但指导价的目录已取消,五县两区均已放开),物业费缺乏指导价约束,市场价格乱象较多。收费高、服务低,居民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层出不穷,也成为信访的一个常见问题。四是业主委员会成立难,作用不明显。目前我县业主委员会选举成立和退出均有一套规范详细的审查机制,据了解,大多数居民群众被这“繁琐”的流程“吓退”。且业委会工作“吃力不讨好”,白干还挨骂,居民想推的人不愿意干,愿意干的人居民不信任。的确也有居民反映,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存在利益输送关系。目前的状态是,业委会对物业公司没能真正发挥监管职能,居民业主对业委会也没有有效的监管手段。
(三)社区治理保障有待健全
一是社区治理资源匮乏。社区工作者由于职能和职权的限制,虽然了解居民的需求,做好了信息的收集和传递,但最终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解决。如果相关部门不能及时回应,社区也只能干着急、没办法。二是社区工作经费紧缺。我县虽然已建立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部门资金共同支持的社区经费保障机制,但实际发挥作用仍不够明显。以财政资金保障为例,自2012年起,按常住人口13元/人,仅仅补助给魏塘街道和罗星街道,未给惠民街道,直至2017年调整为20元/人,按常驻人口数来算,一个街道补助总额在200-300万左右,但一个街道实际每年支出在1700万左右,财政补助远远不够。且《嘉善县城区城中村市容管护考核奖励办法》(善建发〔2018〕65号)文件中提到对罗星街道10个城中村,魏塘街道6个城中村进行考核按档给予资金奖励,而直至目前未下发相关奖励。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大多数督办单都按属地划分,部分小区基础设施维护、沿街设施破损、乱堆乱放、卫生死角等整改都落实在社区,而社区需请第三方来处置,由于缺乏自筹资金,相关费用支付不畅,影响整治进度。三是社区基础设施薄弱。城市社区用房仍然存在不达标的情况,面积不足,房型不佳,功能不全,老旧社区情况突出,甚至新城区社区也不能达标。即便在规划用房面积达到要求的社区中,也存在实际用房使用率低、布点不合理、功能性差等问题。如罗星街道星辰社区,2019年8月设立,0.949平方公里辖区内,有4个小区,143幢楼,总房数3551套,规划社区用房2044 m2,目前实际使用面积138 m2,开发商提供的社区配套用房以“犄角旮旯”“零小散”居多,分布在9幢楼房中,实际使用率极低,难以布局为便民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医疗服务点等便民生活设施。四是社区干部激励机制、福利机制不够完善。201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专职社区工作者年薪酬待遇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3倍,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收入分配体系,按照‘三岗十八级’,建立岗位等级薪酬制度。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与本人岗位等级相对应;绩效奖金占30%,由镇(街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2019年我县魏塘、罗星街道城市社区工作者年平均收入为8.4万元,且魏塘街道与罗星街道因测算方法不同,魏塘略低于罗星,惠民街道尚未实施“三岗十八级”,社区工作者年收入更低。而周边平湖市10万元、海宁市10.6万元、桐乡市9.5万元。且相对于行政村党组织书记,社区干部上升通道狭隘,晋升空间缺乏,公务员招考都缺乏相应的优先机制,还不能享受社区优秀干部退休后享受事业待遇等激励机制。
三、为进一步打牢文明创建基础,推进我县城市社区治理的建议
(一)优化社区治理顶层设计和管理决策。
一是加快出台社区发展服务体系规划。社区发展服务体系规划是社区治理的顶层设计,对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和治理能力有着重大意义。要进一步谋划编制并加快出台《嘉善县社区发展服务体系规划》,为社区设立和规模调整、服务用房配备等提供依据,同时也为下一阶段社区服务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及发展方向。二是健全完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准入制度。要严格贯彻落实嘉善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有关规定“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准入制度,未列入清单的工作事项,不得随意转嫁给社区,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切实明确社区工作职能界限,承担的行政事务主要是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卫生计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帮扶救助、邻里纠纷调处等事项。同时要明确各部门在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中的指导作用,将社区工作成效纳入各级街道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三是深化“嘉和善治”民主协商制度。在全县层面拓宽开展“嘉和善治”民主协商工作试点,依托“民生议事堂”平台,围绕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请上来、走下去、广商议、微协商”等方法,与政协委员、各专业部门、律师、居民等一起分析问题、寻找出路,让“民生议事堂”成为党委政府的“好帮手”、老百姓的“连心桥”、委员履职的“新平台”。
(二)大力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为此我们要做好四篇文章:一是完善社区干部选拔培养机制,提升社区治理服务能力。创新选聘社区工作人员模式,从多方面综合选拔社区干部,而不单单是“笔试+面试”形式。以政治上“高站位”来提升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明确党组织领导的核心地位,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党员比例,强化队伍的党性意识;适时延长或者有条件延长社区干部退休年龄,强化社区干部“老带新”结对机制,提高其内生动力,加大社区干部自身产出比例,不断丰富社区队伍年龄结构;完善社工队伍专业化培训体系,提高社工报考人数,扩大社工持证比例(海宁市要求所有社区工作人员全部报考社工考试,社区社工持证率达84%),以多种形式增强社工队伍能力素养。二是构建多方力量联动治理机制,规范社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政府联挂单位、共建单位作用,在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等工作中,以“一编三定”等活动形式,发动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借鉴上海闵行区的“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以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小组长和党员骨干担任网格长、网格员,城市管理、房屋管理、公安民警、市场监管和专业律师等力量下沉至网格,赋予基层党组织统筹协调权和人事建议考核权,共同推进社区问题早发现、快处置。建立不同类型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支持政策,修订和完善现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部门要抓好管理、落实监督。制定出台有关鼓励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奖惩机制,以优质服务为出发点,奖要奖得企业称心、罚要罚得企业痛心。加强业委会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其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积极探索构建社会工作协会,搭建社工服务平台,重点关注社区内生性社会组织与社区形成协同治理关系,以“激活存量、发展增量”的积极思路改变社区社会组织“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新实质”的发展现状。三是实行居民参与积分机制,强化居民自治能力。探索成立社区邻里学院,对所有居民开设社区参与课程,引导居民认识自己的社区,指导如何参与自己的社区事务,充分激发居民的活力。有效设计“居民参与”积分机制,通过“参与积分”换“社区服务”,“信用奖励”,“公益银行”等方式,激发居民参与动力,培养居民有序参与公共生活的习惯。四是建立智慧管理机制,创新社区治理服务方式。智能化是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治理新模式,助推社会治理决策科学化、防控一体化、服务便捷化。要加快整合不同网络平台,真正实现服务百姓“一网通办”、治理社区“一网统管”。要充分发挥“微家园”的作用,让社区百姓的声音上得来,让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得去。加强网络舆情回应能力,善于运用新媒体开展社会治理宣传,最大限度凝聚人心。要积极建立应急管理机制,运用科技手段增强社区在紧急事件中的实时感知、快速反应
(三)强化社区基础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创新社区融资渠道。畅通财政支持渠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部门资金共同支持的社区经费保障机制效益。建立多元化投入分担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外资以多种形式捐赠或兴办社区服务事业;积极培育社区内生性社工组织,承接社会服务项目,不断拓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加快成立嘉善县社区发展基金会,对社区治理公益项目从资金筹备、立项申请、项目监管等实行“全流程”掌控。二是规范住房项目建设审批制度,优化社区布局及设施建设。加快过大或过小社区的调整,通过社区规模的调整有效解决社区服务用房的整合优化;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一般每百户不低于50平米,总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且不列入容积率。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除保障基本的办公空间外,重点向文体活动室、老年食堂、图书室等公共服务空间功能倾斜。新建社区应提前考虑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严格规范住房项目建设审批制度,由所在街道社区办、社区相关人员共同参与项目审核。鼓励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体”,支持老旧社区用房改造更新,支持将现有未达标的或借用、过于零散、面积过小等无法使用的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通过新建、改建、划转、购置、租用等方式予以整合,确保符合社区用房配置要求。以小区为单位设立小区服务空间,把服务阵地建到居民家门口,持续推进小区客厅建设。三是完善社区干部晋升机制,拓宽社区干部发展通道。研究制定针对社区干部个人职业职级晋升机制,积极拓展其提升的渠道。以保障上“多元福利”切实调动社区工作者活力,全面落实“三岗十八级”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建立社区工作者“以问题为导向,以结果为导向”的双向评价机制,完善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体系。同时,探索建立社区干部疗休养、社区优秀干部健康休养、带薪休假等、退休后享受事业编制待遇等多元化的福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