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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上海市青浦区委员会委员履职量化综合评价办法
发稿时间: 2017-09-11

2013228区政协四届十八次主席会议通过,2014128区政协四届三十次主席会议修订,2017427日区政协五届二次常委会议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委员履行政协职能的管理,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上海市青浦区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试行)的有关精神,对委员履职情况实行量化管理和进行客观、综合的评价,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委员履职量化综合评价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委员履职量化综合评价办法细化和明确了委员履职量化的标准和要求,是《工作规则(试行)》的实施细则,也是加强委员履职管理的操作依据,为全面记录委员履职的详细情况、建立和完善委员履职档案,引导委员主动履职,激发委员的履职热情并形成良好的履职氛围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委员履职分类及项目

委员的履职情况共分为7大类20个项目,具体分类如下:

(一)参加会议

1.区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和常委会议。全体委员会议以半天为单位,每半天得5分;常委会议每次得5分。

2.培训班、报告会、情况通报会等。每次得4分(以半天为一次计数)。

3.专题协商(议政)会。每次得2分。

4.专委会会议、活动。每次得2分。

5.地区委员活动小组会议、活动。每次得2分。

6.界别活动组会议、活动。每次得2分。

(二)提交提案

7.撰写第一件提案经审查立案,个人提案及集体提案执笔人得8分,联名提案执笔人得6分、其余具名人得2分。

8.主笔撰写第二件及以上提案经审查立案的,每件得3分。

9.主笔提案获领导批示、列入重点督办、入选优秀提案的,每件得4分。(本项目不重复计分)

(三)参加视察调研等活动

10.视察活动(政协层面)。每次得3分。

11.列入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建议案的调研课题,报告执笔人得10分。课题组主要成员每人得5分,课题组其他成员每人得3分。

12.调研成果被区政协采用的调研课题,课题执笔人得6分,课题组成员每人得2分。

(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13.撰写第一件社情民意信息(包括以个人和集体名义报送的信息,以下同)。得8分。

14.撰写第二件及以上社情民意信息。每件得3分。

15.社情民意信息获区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录用。获中央领导批示,每件得20分,获市领导批示每件得15分,获市录用每件得10分,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协每件得3分,获区领导批示每件得5分,获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简报录用得3分。

(五)大会发言等

16.大会发言材料执笔人。得8分。

17.在专题议政会(包括常委会上的专题协商)、联组讨论、视察(政协层面)、大会发言等会议活动中作专题发言。得3分。

(六)团结联谊

18.参加联系界别群众、服务社会、对外联谊交往等活动,每次得2分。

(七)其他履职

19.被聘为特邀监督员并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得4分。

20、参加政协文史资料.理论研究、新闻访谈等工作,参加听证会等活动,每次得2分。

三、委员履职工作量化综合信息的评价与使用

(一)委员的履职情况按基本要求分和鼓励分两类履职项目量化计入委员年度履职档案。基本要求分项目体现委员的基本履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委员参加全体委员会议,培训班、报告会、情况通报会,视察活动,提出一件提案和一件社情民意信息,常委参加常委会议;鼓励分项目体现委员在完成基本履职任务基础上的其他履职情况,兼顾履职数量和质量,突出体现履职质量,总分值不设上限。

(二)为本会开展各项表彰活动提供依据。

(三)为本会提出调整委员建议和新一届连任委员人选提供依据。

(四)每年全会召开前,将委员的年度履职量化综合评价结果通知委员本人。对得分低于60分的委员和得分低于75分的常委,在全会期间以书面通报方式予以提醒,并通报委员推荐单位和区委统战部(中共委员同时通报区委组织部)。年内,根据委员履职实时统计情况,认为分数偏低的,应及时督促、提醒。

本办法自区政协常委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青浦区委员会

委员履职综合评价量化表

序号

类别

     

分值

数量

合计

1

参加会议

全体委员会议

5

半天

 

常委会议

5

 

2

培训班、报告会、情况通报会等

4

半天

 

3

专题协商(议政)会

2

 

4

专委会会议、活动

2

 

5

地区委员活动小组会议、活动

2

 

6

界别活动组会议、活动

2

 

7

提交提案

第一件

立案提案

个人、集体提案执笔人

8

 

联名提案执笔人

6

 

具名人

2

 

8

主笔撰写第二件及以上提案立案

3

 

9

主笔提案获领导批示、列入重点督办、入选优秀提案(本项目不重复积分)

4

 

10

参加视察

调研等活动

参加专题视察、知情视察

3

 

11

列入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建议案调研课题

报告执笔人

10

 

课题组主要成员

5

 

课题组其他成员

3

 

12

调研成果被区政协采用的调研课题

课题执笔人

6

 

课题组成员

2

 

13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撰写第一件社情民意信息

8

 

14

撰写第二件及以上社情民意信息

3

 

15

中央领导批示

20

 

市领导批示

15

 

市录用

10

 

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协

3

 

区领导批示

5

 

简报录用

3

 

16

大会发言等

大会发言材料执笔人

8

 

17

在专题协商(议政)会、联组讨论、视察、大会发言等作专题发言

3

 

18

团结联谊

参加联系界别群众、服务社会、对外联谊交往等活动

2

 

19

其他履职

受聘并履行特邀监督员职责

4

 

 

20

参加文史资料、理论研究、新闻宣传等工作

2

 

参加听证会等活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