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07
沈建东委员代表民革嘉善县基层委员会的大会发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袁家军书记提出,要打造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嘉善在打造“重要窗口”的重要窗口中,必然要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窗口。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嘉善县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总目标,坚持“双示范”与法治政府一体建设,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单位,2019年法治建设考核名列全省第二,2019年成为全省向中央推荐申报的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4个候选市县之一。2020年,嘉善共有131件行政诉讼一审结案,败诉4件,败诉率3.08%,败诉率嘉兴在全省最低,嘉善又在全市最低。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行政执法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在逐年增加(2018-2020年,我县一般程序执法案件分别为609件、792件、988件,分别增长30%和24.8%;2018-2020年我县行政诉讼一审结案数分别为85件、105件、131件,分别增长23.5%和24.8%),亟待通过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
二、存在问题
尽管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我们成绩明显,但对标“双示范”建设要求,我们还存在一些短板问题。
一是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化有待进一步规范。2015年我县依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了《嘉善县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五项制度》,落实了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为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化提供了制度保证。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符合法定程序依然存在。尤其在公众参与方面,存在参与率较低,怕群众提意见,征集意见有走形式现象。规范性文件审查上实现了每二年清理一次,同时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在我们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最早的还是2000年颁布,至今已20年。
二是行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先后承担起了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行政处罚系统“互联网+监管”、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执法评估等省级试点工作,整合现有站所、分队执法力量和资源,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拟调整划转事项涉及27个方面965项。全面整合执法职能,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执法队伍及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整合组建。但和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部分单位执法人员持证比例还未达标;执法队伍中法学教育背景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比例还是偏少(全县综合执法队伍法律专业毕业23人,函授取得法律专业49人,占比34.4%;通过法律执业资格11人,占比5.3%)。执法体系不完善、治理能力不协同、数据支撑不全面问题依然突出。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出台了《嘉善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尤其首创了镇(街道)案审会制度,派员列席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以及镇(街道)组织召开的行政处罚案审会64次,提出列席意见140余条,加强法制审核力度,推动案审会规范运行。但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还不够,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执法监督工作总体力度不大;行政执法监督队伍还不强,从处室设置来看,执法监督科室都未单独设立,执法监督内设机构、职能虚化、执法监督人员配备不足;行政执法监督权威性还不够,对监督发现的问题除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列入依法行政考核扣分之外,没有更多强有力的手段制约,执法监督难以引起对被监督单位的重视,被监督单位缺乏解决执法问题的内在动力和外部制约。
三、意见建议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全面推进科学民主化。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清单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多载体,采用听证会、研讨会、座谈会等多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尤其在运用好法律顾问方面,建立健全对各单位顾问律师的考核机制,完善相应的奖励和退出机制,提升法律顾问综合实力。行政争议较多的部门和乡镇可探索建立顾问律师团队入驻机制,为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保障。
二是不断深化执法改革,提高基层执法效能。今年,我县在四个平台基础上,又开始实施“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目的是通过这个改革,实现基层综合执法能力增强,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各镇街投诉案件数量减少,执法正确率不断提高。在此首先建议将各镇街分属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和执法人员进行调整、归并,集中组建一支队伍管执法,统一集中行使相应执法事项。在这一支执法队伍中,有效整合力量,科学设立AB岗制度,达到1+1>2的整合效果。其次,建立执法队伍“执法监督员”,执法审查提前介入,达到在送往镇街司法所(法制室)法制审查前正确率和合理性更高的目标。再次,不断强化法制审查力量,多渠道优化法制审查运行模式。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改革意见和县司法局关于乡镇司法所和法制室合署办公强化法制审查的要求,加快推进司法所和法制室实质化合署办公,定岗定员,专人专用。结合嘉善目前乡镇法制审查力量不足的现状,向外借力,购买专业优秀的法律服务,确保法制审查的全面性和正确性。三是以构建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模型为基本方法,不断整合各个执法数据平台,有效实现全县基层执法案件数据大整合,形成示范执法案例数据库,为事前分析预警提供判断依据,为法制审查提供重要判例经验。
三是持续深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构建执法监督新格局。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深入查找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探索发挥基层司法所在镇、街道的执法监督作用。深入推进特邀执法监督员队伍建设,拓展监督员所涉及的行业和领域,邀请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等参与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群众参与度;强化特邀执法监督员队伍管理,规范聘用程序,定期开展培训,提升特邀执法监督员的能力水平。加强与人大、监察、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沟通,推进监督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领域工作交流,形成监督合力,逐步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行政执法监督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