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09
九三学社青浦区委反映:
2018年11月5号,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青浦明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全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趋势、大背景下,河道湖泊作为城乡发展的重要资源、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河湖具有上下游、左右岸,存在流动性、系统性等特点,特别是一些省市边界的河湖(以下简称:界河),由于责任不清、主体不明、失管缺养,存在环境脏乱、岸线侵占、河道淤积、水质恶化等问题,有必要结合河长制联动,从体制机制和职责边界上尽快理顺,以优美的水环境面貌形成良性生态纽带更好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由于体制机制、责任边界、防洪标准,以及长期以来不够重视、管养缺失等问题,界河的治理和管理成为当前水生态环境治理的主要短板。究其原因:
1. 联动机制缺乏。长期以来,由于行政壁垒、各自为政、地方保护、发展竞争,省市边界区域都不愿意跨前一步、主动联系,缺乏联动互动机制,界河成为治理和管理盲区。
2. 责任主体不清。比如青浦与江浙接壤的界河不但涉及三个省市,同时所涉及到的市县、街镇、村居也非常多。由于河道等级各不同,管理主体不一,导致职责边界不清,沟通协调困难。
3.规划审批瓶颈。界河在防洪标准、规划审批等方面尚无明确的规定和通道,往往连河道名称都各不相同,农田灌溉、雨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等都是各自为政。
4.监管渠道不畅。由于界河大多处于各行政区域的边缘,成为“三不管地带”,周边群众对于河道污染、环境脏乱等问题,往往听之任之、习以为常,缺乏必要的社会监督。
相关建议:
长三角一体化联动发展,生态环境先行,加强省界河湖治理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主动跨前一步,建立联动机制。依托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和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建立省市、区县、乡镇及水务(水利)部门“3+1”沟通协调机制,落实专职部门和单位,成立合作组织和联席会议,按照“政府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推动界河的治理与保护。并以此为基础在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等其他领域形成新的合作共享机制。
2.提升管理等级,明确责任主体。将现在的镇级和村级统一调整为区级,同时协调江浙两省作相应调整,提升管护标准,加强资金保障,由水务(水利)部门统筹协调、统一管理。同时对河长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界河河长责任,探索建立联动巡河机制。
3.确定治理目标,加快规划落地。结合长三角区域合作,制定省界河湖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淀山湖、太浦河、吴淞江“一湖两河”功能定位,推动水资源管理、水功能区划、水域纳污总量控制、污染源监管等方面标准体系相衔接。通过建立联合审批制度,确保界河相关项目实现上下游、左右岸的联动审批管理,确保跨区域的界河整治项目在工程规模、整治时间等方面协调同步,逐步消除管理盲区和漏洞。着力推进淀山湖岸线贯通、太浦河后续工程、吴淞江工程等重大流域项目建设,加快河湖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实现交通空间贯通、生态廊道贯通、产业空间贯通。
4. 统筹区域标准,协同污染治理。以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为契机,以保障饮用水源、消除污染隐患为重点,统筹确定区域环保准入控制管理、上下游环评征询制度、城镇污水处理排放等标准体系。研究跨流域生态转移支付、环境污染赔偿机制,加强联合联动执法,坚决限制和淘汰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
5.推动信息共享,加强应急处置。构建水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实现水质监测、污染源监管、水生植物爆发、水污染事故、水处理技术等信息数据的整合共享,制定完善各类涉水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预警预报程序、联合保障体系和督察督办机制,开展必要的应急联动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
6.明确职责边界,建立长效机制。综合考虑界河的等级、通航、桥梁等综合要素,本着“团结治水、因地制宜”的原则,共同商定水域和陆域的管理边界,并通过界桩、围栏进行划定。制定水葫芦等水生植物区域联动打捞方案和会商机制,综合运用固定翼无人机、高精度卫星遥感等新技术,实现河道水陆空立体巡查,对通航河道实施区域统筹拦截、阶梯作业;对非通航河道实施封闭拦截,集中打捞,实现打捞重点和关口前移,保障黄浦江、苏州河等重要水域环境面貌。
7.完善综合考评,拓宽监管渠道。重点针对界河水质、环境面貌和群众满意度,共同建立完善界河考核制度,并与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等考核体系有机结合,作为考核区市县政府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实行双边的“一票否决”。拓宽社会监督考评渠道,通过公示牌和政府网站等公布“河长”职责和界河治理考核情况,委托第三方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研究出台界河违法举报奖励机制,形成省市边界群众共同参与界河整治、自觉保护治理成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