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09
随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全面深入推进,人力资源要素流动一体化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示范区在人力资源要素流动方面还存在着众多问题,主要有:
第一,示范区缺乏人力资源合作机制和统一规划。从长三角人社合作来看,省级的沟通协调机制已经建立,但在“两区一县”示范区内,没有固定的合作平台和合作制度。虽然近年来两省一市签订了不少合作协议,但大多以项目协同为主,还未从一体化高度来谋划考虑。应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互认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加大区域内人力资源政策制定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和有效衔接。
第二,示范区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和公共服务标准不一。由于三地人力资源领域政策不统一、规则不一致等问题,成为影响人力资源要素流动的区域壁垒。比如示范区“两区一县”在就业创业服务、公共人才服务方面的手段、模式、方法不尽相同,人力资源跨区流动办事、服务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障碍和不便之处,影响到公共服务的体验度和感受度。
第三,示范区人力资源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不充分。目前,长三角尚无统一的人力资源数据交换平台,示范区内更没有数据交换平台和交换机制。各自平台信息的相对独立,导致信息孤岛依旧存在,这不仅阻碍了长三角公共服务便利化的提升,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手续环节和证明材料,也限制了利用大数据科学制定长三角一体化政策的可行性。比如嘉善希望引进江浙沪的高校毕业生,但供需信息不畅,大部分只能通过点对点对接。
为此,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由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执委会具体抓协调,推进两省一市实现互联互通。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强整体规划,建立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云平台的工作机制
坚持规划先行,加强顶层设计,借鉴《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模式,整合示范区内各类规划,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一体化发展需要。对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工作作深入调研,在打破区域数据壁垒作可行性研究,加快建立长三角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云平台。
二、推进制度建设,实现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云平台的政策协同
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适用示范区一体化发展的统一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标准,解决企业、劳动者、人才在办理跨省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事项信息不通、材料不同、标准不一等问题,消除“两区一县”公共服务差异,逐步实现“示范区”三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各地要建立工作小组,加强对已有就业、创业、人才政策等梳理,定期形成清单,建立三地沟通交流机制,确保三地工作推进相统一。
三、深化“一网通办”,推进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云平台政务数据共享
通过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云平台,深入推进实现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人力资源服务云平台包括: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平台,推进示范区就业信息和人才信息共享,建立“两区一县”统一的线上招聘平台;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平台,推动示范区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实现人事档案在示范区内远程阅档新模式;留学人才信息共享平台,深入研究长三角地区留学人员回国情况及创新创业情况,为制定下一阶段留学人员相关政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