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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跨境电商网购保税业务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发稿时间: 2018-09-17

  唐新明委员反映:

  2017年,全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总值达565.9亿元,同比增长120%。其中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区域/中心”)共66个,参与企业3363家;零售商品总值404.4亿元,同比增长58.7%;征收税款49.3亿元,同比增长108.6%。网购保税继续保持高速发展势头,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网购保税进口占主要地位。在“网购保税进口、直购进口、区域出口和一般出口”等四种现有监管模式中,按货值统计,2017年度,全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零售总额902.4亿元,其中进口565.9亿元,占62.7%;出口336.5亿元,占37.3%。进口业务中,网购保税进口404.4亿元,占比达71.4%,是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业务的主力军。

  二是进口商品种类集中。目前跨境电商正面清单共包含2421种10位HS编码商品,但进口商品主要集中在护肤品、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尿不湿等品类。以进口业务量最大的郑州为例,2016年,网购保税进口模式项下的化妆品金额为30.4亿元,占全部进口总值47.2%。

  三是试点城市高度集聚。受益于先发优势和1210监管方式试点模式,目前网购保税进口零售业务主要在第一批试点城市开展。2017年,郑州、宁波、杭州、广州、重庆等5个城市零售商品总值为347.8亿元,占同期全国跨境电商总值的86.1%。

  四是电商平台日趋集中。主要企业有天猫国际、网易考拉、京东全球购、唯品国际、聚美优品、小红书等电商平台。

  一、目前网购保税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流程繁琐,重复查验突出。网购保税业务均在区域/中心内开展,现行模式下存在同批商品一线进境报关单和二线出区清单两次申报导致的重复查验,一方面影响了通关效率,增加了企业负担,另一方面也导致海关监管效能不高。

  (二)监管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欠缺。一是电商及相关企业信息登记门槛低,容易产生登记后信息不实的虚假企业和无法开展业务的僵尸企业;二是电商企业未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缺乏有效的分类管理和违规惩戒措施;三是企业或个人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刷单、传输虚假支付数据、低报价格等方式从事走私违规活动,海关取证难且缺乏对应处置的法规制度。

  (三)监管数据堆积,大数据分析不足。据统计,2017年,网购保税进口二线出区申报清单量达22246万单,日均约60.9万单,每份申报清单又同时捆绑三单信息,每天有海量的数据生成沉淀,这些数据都是海关监管的信息源。但对此,海关尚没有形成有效的大数据分析手段和制度机制。

  (四)监管方式单一,难以适应多元化需求。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已由初期的单一形态向集约化、多元化形态发展,一些新的业务需求不断涌现,突出表现在线上向线下延伸、电商向实体延伸以及新业态向传统贸易领域延伸。

  二、相关建议

  (一)强化安全准入,实现一线严进。一是把好企业准入关。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联动,通过共享信息,确保支付、电商、物流等参与主体真实性。二是把好订购人准入关。依托与公安部门联网核查、电商平台认证、金融机构认证等方式,实现订购人身份真实性管控,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消费者额度变动进行动态提醒。三是把好商品准入关。海关在一线实施监管查验,通过帐册备案等方式实现商品前置归类,确保正面清单监管有效,把好一线严进关。

  (二)简化通关作业,实现二线优出。一是利用网购保税区域化管理特点,充分发挥区域/中心监管安全缓冲区优势,允许电商商品一线进境采取跨境电商直转模式转关,实现“先入区、后报关”,探索建立一线监管查验与企业理货行为融合的嵌入式监管模式,确保账册数量准确;二是建立仓储企业WMS系统数据与海关信息化系统账册的实时联网比对,对区内库存商品实施动态核查,加强视频监控和仓库巡查,开展定期盘库;三是取消二线包裹出区查验,仅保留通过情报和风险预警在卡口的抽核,切实提高通关时效。

  (三)加强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一是引导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仓储企业自律管理,同时向海关开放有关信息化数据接口或联网方式供海关提取、监控、分析;二是加强网购保税大数据风险分析,建立全国跨境电商企业数据库、商品数据库和个人数据库,应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开展对三单及清单数据的详细分析和智能比对,着重关注电商交易行为真实性及个人购买行为合理性,避免化整为零、蚂蚁搬家、逃证逃税情事发生;三是加大数据分析结果的转化运用,实现对参与企业信用分类和差别化管理,并将结果转化为风险参数作用于企业通关全流程;四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海关各部门各司其职、齐头并进、协同监管。

  (四)探索“网购保税+实体新零售”试点,实现线上线下多元化发展。一是在税款担保的前提下,试点开展符合监管要求的电商企业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出区展示,消费者到店选购商品,在线下单支付,三单信息与申报清单比对、申报放行后,允许消费者现场即提,实现线下展示、线上交易、即买即提。二是允许企业在实体店内销售保税展示交易商品、一般贸易完税商品和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等多种不同贸易形态的商品。企业分区域存放,海关分类别监管,实现实体新零售多模式叠加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