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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定价备案机制建设的建议
发稿时间: 2019-03-15

沈健委员反映: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随着物业企业的迅速发展,近年来,围绕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与服务的信访案件快速上升,12345投诉不断,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三方面问题:

  一是市场定价过高,业主意见较大。现在大多数物业企业都是开发商前期物业,在出售房屋时已经确定了,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收费标准普遍存在物业企业“单方定价”行为,而且价格定的都很高,主业话语权缺失。

  二是房管部门管理缺少手段,管理的权威性不够。由于物业企业收费标准不需要审批,房管部门原先有力的管理手段,没有办法发挥作用,而新的管理手段也没有,日常行业管理中,物业企业服从房管部门的管理不够自觉,存在拖、躲或不理睬的情况。

  三是物业企业能力不强,业主满意度不高。目前物业大多仍停留在“谁开发、谁管理”的模式,建管不分、责任不清的局面还没有完全改变,物业企业与开发商存在或多或少经济上的依赖关系,没有完全“断奶”,使得物业服务企业不能做大做强,市场竞争力不强,对业主服务意识也不强。

  建议:

  1、加强对物业企业收费的备案管理,使物业费定价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进物业服务定价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使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费定价能够接受、愿意接受,依法维护物业管理秩序。

  2、完善物业企业收费标准,在坚持物业管理市场化发展方向的同时,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变化价相结合的收费标准,防止物业服务企业随意定价、过高定价。

  3、加强对物业企业日常工作的监督,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降低服务质量、强制收费的物业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建立“优胜劣汰”机制。

  4、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业主物业消费意识,加强对《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价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业主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