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长护险”工作的建议 民建区委反映: 我区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长护险”试点工作,两年多来,在区委、区政府各级职能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区“长护险”工作的推进取得了很大成绩。涌现了一批管理制度健全、监管措施有力、服务质量优等的评估机构和居家护理机构,广大失智、失能和高龄老人得到了优质的生活照料和医疗照护服务,他们的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但是,在试行过程中除了成绩外,确实也出现了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社会反响也很大。如出现了不正常的“三多”现象,即居家护理的机构多、享受待遇的老人多、费用支出多。问题归纳如下: 1.对老人申请的评估随意性大。青浦区在2018年1至6月通过评估,享受居家护理待遇的老人在6000人左右。而7、8、9月3个月通过评估享受居家护理待遇的老人每月激增,单9月就达到7000余人,一个月评估享受待遇的老人,比1至6月份的总数还多,造成评估失控。2019年为了抑制享受居家护理待遇老人的总量,降低评估出检率,又造成不少符合享受居家护理的老人,也评估不到,造成很大的社会不公和矛盾,影响也很坏。有的评估机构为了牟一己私利,肆意放宽或过严评估要求,扰乱了评估秩序,使老人之间、评估机构之间矛盾重重。 2.对居家护理机构监管不到位。2018年为积极推进“长护险”的工作,对申请参加“长护险”的护理机构,几乎申请一个通过一个,有的单位只有两三个人,租了一间小房子,机构人员既没有执业护士或中级以上养老护理员,更无相应的护理、监管、财务等部门。岗位职责和护理过程监管严重不到位,造成医保局规定的手机APP签到、签退不符合实际情况,有的甚至不服务、造假服务。 3.通过资格培训后的护理员年龄偏大。为推进“长护险”的工作,政府推出了很多激励政策,鼓动农村富裕劳动力参加养老服务的资格培训,它既能解决“长护险”护理员的短缺,又可解决富裕劳动力的就业,特别是青浦的练塘、金泽地区。但从目前护理员的年龄结构看,大多数人的年龄多在50岁以上,有的将近60岁,年龄偏大。再过几年,到时护理员的缺失将更为严重。 4.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执行标准不一致、力度不到位。区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印发了《青浦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低保、低收入、年满90周岁的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人,经过统一评估,可采用叠加服务的补贴方式,此项方案对经济困难又失智、失能、高龄的老人,更进一步加大了养老服务的力度。但从目前执行的情况看,执行标准不一致、力度不到位,不少老人很难享受到这叠加服务。 为解决上述前进中的不足,特提出如下建议: 1.对服务评估机构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首先,要对目前建立的护理机构要重新梳理,对害群之马一定要清退。以后对失智、失能、高龄老人的评估要透明,要向社会公开评估标准、公开评估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使需要评估的老人或家属能自知、自明。 2.对护理机构要依规进行查核、打分、公布。对目前建立的护理机构要依规梳理,重新严格认定。以后要严格验收护理机构的场所面积,管理人员的配置及各个岗位的设置。要求每季度或每半年,各护理机构的服务情况报告政府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根据服务情况报告对每家护理机构进行查核、打分、公布。对报告明显不符合实际或弄虚作假的,要严格依规处理。 3.要积极加快培养年轻护理员。要制定推出激励年轻人报考护理员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加强宣传和激励的力度,在视护理员为社会的一项正常职业上达成共识,以提高护理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4.做好养老服务叠加补贴工作。按照青人社规〔2018〕5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能享受养老服务叠加补贴的老人一定要一视同仁,对符合条件能享受养老服务叠加补贴的一定要给予,而不是以“长护险”服务机构来随意决定老人能不能享受叠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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