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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评论员文章: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制度保障
发稿时间: 2018-04-03

2018-03-28 本报特约评论员 人民政协报

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章程修正案。这是适应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特色制度安排特点优势的重大举措,对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新型政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推动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蓬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协章程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行为准则,是各级政协设立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现行政协章程是198212月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并于1994年、2000年、2004年作过三次修订,总体上适应人民政协工作的需要,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章程。同时,历史经验也充分证明,政协章程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更好推动政协工作。

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首要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从中共中央决定适时修改政协章程,到中共中央批准全国政协党组关于修改政协章程部分内容的请示,再到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稿,这次政协章程修改,始终把坚持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政协章程修改全过程,确保政协章程修改的正确政治方向。

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进行,是确保政协章程顺应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政协章程修改过程中,通过2轮书面征求意见、召开6场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省区市政协、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中央有关部门和全体政协委员的意见,经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广泛征求意见,使修改政协章程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过程。这次政协章程修改从向中共中央进行请示,到全国政协常委会会议作出部分修改政协章程的决定;从全国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研究讨论,到这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坚持党的领导和民主程序有机统一,严格按程序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政协组织的决定。

这次修改政协章程最重大的成果,就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人民政协的指导思想,集中反映了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意愿,对于打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这次政协章程修改的又一重要成果,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中共十九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集中反映自2004年修改政协章程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增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等重大政治论断,完善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规范政协委员责任义务等,必将有利于人民政协更好把握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新贡献。

更好发挥政协章程的制度保障作用,需要加强政协章程学习宣传贯彻。要广泛开展学习章程、遵守章程、贯彻章程、维护章程的宣传教育,引导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级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切实增强按章程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要抓住学习贯彻的重点内容,突出把握政协章程对人民政协指导思想、性质定位、职能作用、工作任务等方面的规定,牢牢把握履职尽责的方向、着力重点和基本要求,科学规范各项履职活动和工作。要以新修订的政协章程为依据,制定和完善配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以政协章程为基础,覆盖会议组织、经常性工作、自身建设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新使命呼唤新作为。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级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自觉依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就一定能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作出人民政协应有的贡献。